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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官方网站平台,2024-12-27
发布时间:2024-12-28 02:19浏览次数:

  12月26日上午10时,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残联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直播实录:

  主持人杨芳: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高质量发展看广东”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27场。

  习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社会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广东不断强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拓展,近日,广东出台了《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和安排。为了让广大公众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今天我们邀请了省民政厅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关心的问题。

  首先,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奇先生,省教育厅副厅长邵允振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忠保先生,省医保局副局长李锦汤先生,省残联理事长陈学军先生。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民政工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习多次强调,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2021年8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困难程度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分层分类救助保障,提出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困难群众。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省政府连续14年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等保障水平”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目前已将教育、农业农村、残联等12个部门的教育助学资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等18类困难群众共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有效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有力保障全省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近160万名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为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结合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若干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弱有众扶,通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综合救助格局。《若干措施》包括6部分27项内容,既对标国务院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了广东工作实际,聚焦政策、对象、服务、要素、组织等5个方面进行创新,主要特色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是对标“政策全覆盖”,强化有效衔接,完善覆盖全面的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户籍人员救助保障的同时,积极探索将保障范围拓展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在统筹现有基本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以及急难社会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强化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关注困难家庭中特殊困难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同时,将救助方式从物质救助拓展到“物质+服务”救助,推进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统筹社会救助城乡发展,推动缩小救助标准城乡差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二是对标“对象全覆盖”,强化“政策找人”,优化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分类处置机制。通过数字赋能强化主动发现能力,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实时监测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等关键性指标,按红、橙、黄、蓝、绿5档划分预警等级,并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在此基础上,结合《若干措施》要求,正在升级改造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进一步打通部门数据壁垒,促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加快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与“人找政策”相结合转变。同时,拓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功能应用,为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支撑,逐步向社会福利和慈善帮扶等领域延伸。

  三是对标“工作全覆盖”,强化政策贯通,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工作体系。明确在省、市、县、镇、村分级建设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完善并发挥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联动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提供惠民补贴(服务)相关单位、社会力量,统筹调配救助资源,精准对接救助供需,让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新闻动态。明确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帮扶措施,在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的基础上,细化了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如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护,加强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支持设立社会救助慈善基金等,使救助帮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

  四是对标“要素全覆盖”,强化政策落地,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明确将社会救助保障资金和所需经费纳入全省各级财政预算,要求县级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充分发挥多方力量,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整合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等基层服务力量,组建近3万名“双百”社工队伍,确保每个镇、每个村至少有1名以上“双百”社工,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是对标“组织全覆盖”,保障政策生根,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全省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深化“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困难群众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的名称。下面开始提问。

  新华社记者:《若干措施》中提到多项社会救助改革举措,请民政厅领导具体介绍一下都有哪些便民利民的措施,谢谢。

  一是全力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服务”救助方式。今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部署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广东全域被列入全国试点单位。我们将围绕建立需求评估体系、编制救助清单、构建救助网络、建设工作阵地、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在全省加快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二是统筹建设“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提高服务困难群众的效能。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基础上,集成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系统、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统筹建设集经办服务、经济核对、动态监测、供需对接、全程监管为一体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推进“一门受理、一网核对、一站通办、一键链接”的救助事项“一件事”集成改革。系统已于今年1月初步建成并上线类数据,确保数据共享、动态更新,推动实现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三是分级建设综合救助服务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救助服务。今年5月,我们部署开展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打造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横向联动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惠民补贴(服务)相关单位、慈善资源和社会力量,纵向贯通省、市、县、镇、村五级,与“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线上+线下”联动,为困难群众提供综合救助服务。目前,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四是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资源由以政府主导,向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供给、精准对接需求方向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主体”向“多元共担”格局转变,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救助的活力。

  总台国际在线记者:教育救助作为社会救助的一项专项救助,帮助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有学上”到“上好学”,很好地履行了政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我省在教育救助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保障困难学生群体公平接受教育,具体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他们可以享受哪些教育资助?谢谢。

  教育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省教育厅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决策部署,把教育救助作为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救助,兑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2024年,我省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80.1亿元,惠及418.3万人次,为31.2万名大学生发放45.9亿元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和受惠人数均创新高。具体做法有以下三方面:

  第一方面,健全体系,不断提高资助水平。一是从受教育阶段上,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二是从层级上,涵盖国家、省级以及地方和学校各层级;三是从种类上,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生活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多种类型。具体到高等教育,有国家、省和学校的三级资助,涵盖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勤工助学岗等。而且体系不断丰富完善、标准不断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比如,按照中央要求,最近我们提高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翻倍。

  第二方面,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资助精准度。一是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二是实施闭环管理,构建“事前比对、事中督查、事后检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学生资助从申请到发放全程跟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教育、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社会力量等多元参与的监督机制,保障学生认定、奖助学金申请、审核、资金发放等环节的公正透明。

  第三方面,优化服务,不断提高资助便捷性。一是要加强宣传,我们通过各种手段,比如从高中生填报志愿开始发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单,学生就知道该向哪求助。二是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救助信息的聚合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资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实现教育资助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三是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资助部门都有服务电话、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回应大家的需求,指导学生和家长对经费资助的申请和办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具体到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享受以下资助:一是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特别困难学生可获得最高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二是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三是广东户籍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每人还可以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助。

  接下来,省教育厅将推动《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在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工作理念,持续完善全面覆盖、全程管理的学生资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也请广大媒体朋友们继续密切关注,大力宣传。

  羊城晚报记者:请问广东省在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全省各级残联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把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及时了解残疾人状况、反映残疾人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助残服务,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品质、增强发展能力,让残疾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会同卫健等部门积极出台实施《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等政策,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省目前已建立1132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每年为广东省户籍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2024年1-11月,已为3.2万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二是健全残疾人教育救助制度。配合教育等部门先后出台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等系列政策文件,构筑我省特殊教育发展“四梁八柱”,残疾人教育水平明显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以上。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2024年为符合条件的1425名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发放1631万元助学金、学费资助。

  三是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制度。配合民政等部门率先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省持证残疾人192万人,2024年1-11月,“两项补贴”发放总额达 47.16 亿元,惠及广东省户籍残疾人165.39万人次,补贴人数和补贴标准全国排名靠前。

  四是帮助困难残疾人家庭实现就业增收。配合人社等部门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全省就业优先战略大局,全面实施《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确保残疾人就业质量和数量稳中有升,全省城乡就业人数达到54.1万人,近三年累计新增就业19.2万人,就业率达到63%,同比2021年底增加28个百分点。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就业救助是分层分类综合救助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人社部门是怎么做的,在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分级分类帮扶方面有什么考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忠保:我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将其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我厅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分级帮扶,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就业援助行动,通过强化政策扶持、机制保障、服务供给、兜底安置等组合拳,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1月,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0.7%。

  11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着力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精准性、可及性,切实兜住困难群体就业底线。下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对照《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扎实推进就业救助各项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逐项抓好落实,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主要从四个方面强化分级分类帮扶:

  一是做到及时发现。主要是通过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日常联系服务等方式,及时摸排登记失业人员情况,天博tb官网,精准识别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对残疾人、低保户、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进行相应身份标识,加快系统信息回流。

  二是强化优先服务。主要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各地根据系统回流信息和日常联系服务掌握情况,及时引导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认定,主动推送就业扶持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以及挖掘适合本人意愿的就业岗位进行精准匹配。

  三是做实精准帮扶。主要是落实分级分类帮扶措施,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帮扶服务。各地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需要,加强职业指导、职业测评、创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并跟踪解决其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给予兜底安置。

  四是完善动态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台帐,做好就业帮扶情况记录,形成工作闭环,走访摸查辖区内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跟进掌握其最新的就业状态等基本信息并动态更新。

  GDToday记者:近年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偶有发生,社会各界都极为关注,《若干措施》对医疗救助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请简单介绍一下我省的医疗救助政策以及接下来将如何继续推进医疗救助这项工作?谢谢。

  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锦汤: 谢谢您的提问。医疗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中的兜底保障环节,是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制度安排。

  目前,我省医疗救助政策主要从两个方面发力:一是参保缴费方面。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在内的各类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政府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无需缴费即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范围,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关待遇,消除了此类对象参保缴费的负担,避免出现断保、漏保的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支出8.61亿元,帮助219万名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是待遇享受方面。我省适当提高了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救助对象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按照对象的类别予以分类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不低于80%,其余救助对象不低于70%。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支出17.79亿元用于门诊和住院救助,救助人次达到655万人次。

  接下来,医保部门将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具体要求,坚持两手抓,重点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一是抓好“救”,按照我省医疗救助办法,锁定困难人群,对不同类别的救助对象给予分类救助,做到雪中送炭;进一步优化医疗救助经办工作,做实做优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减轻困难群众跑腿、垫资负担。二是抓好“防”,通过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和多部门协同优势,建立起长效机制,对重点人群加强监测,动态识别高额费用负担患者,对各类边缘人群或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尽早干预,靶向救助,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受益水平,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医保力量”。

  广州日报记者:请问省残联的领导,下一步各级残联将如何采取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来健全完善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谢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兜牢残疾人基本生活,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福利促进机制,努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一是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基础。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广东省户籍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

  二是加大康复救助力度。制定出台《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残疾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康复救助和康复服务。

  三是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按规定采取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以及减免相关费用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广东省户籍残疾学生给予教育救助。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提高补助水平。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

  四是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为广东省户籍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完善残疾人托养照护、居家和社区服务等制度。

  残联是一个群团组织,我们希望更多社会人士,特别是记者朋友,跟我们一起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春节也快到了,我们也非常真诚地邀请媒体朋友到社区、街道,去看一看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怎么样,去听一听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心声是怎么样的,共同做好我们党和政府这一项温馨的事业,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我们每个残疾人家庭。谢谢!

  南方农村报记者: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当前就业形势下我省人社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帮扶举措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谢谢。

  谢忠保:我省是人口大省、就业大省、农民工大省,2023年末常住人口达1.27亿,就业人员7057万人,农民工4300多万人,均为全国之最。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学习习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具体体现为三个“稳”。

  核心指标稳。1-11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35.57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3.2%;全省平均城镇调查失业率运行在5.5%的目标范围以内。重点群体稳。截至目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4300多万农民工特别是超455万脱贫人口稳在岗位、稳在企业、稳在广东。企业用工稳。1.5万家监测企业平均在岗人数、月均实际招聘人数同比均有上升。

  下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全面落实好《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的有关任务要求,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一是加强政策落实。持续将本省及协作地区在粤脱贫人口纳入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三送”活动,提高政策惠及面,稳定企业用工,鼓励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二是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加强劳务输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返乡创业等方式,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推广以工代赈、就业帮扶车间等方式,拓展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三是分类开展服务。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就业驿站等作用,对脱贫人口分类开展就业帮扶:对已就业的,落实稳岗服务和权益维护;对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加强对接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对需要提升技能的,开辟更多线上线下培训渠道;对就业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

  南方日报记者:请问省民政厅领导,广东将如何推动《若干措施》落地,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谢谢。

  陈奇:谢谢您的提问。《若干措施》的出台对困难群众来说确实是重大利好,作为一项改革,任务也很重,如何确保政策落地,让困难群众受益。这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下来,我们将遵循保基本、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的原则,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若干措施》和上级相关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完善制度措施。坚持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发挥社会救助“输血”功能,持续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措施,在强化兜底保障的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低收入人口就业救助、产业帮扶等发展性政策措施,增强社会救助“造血”功能。二是压实部门责任。我们计划召开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若干措施》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推进改革试点。指导各地按照试点任务要求,统筹救助资源、精准对接供需,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发展服务,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拓展,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有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生活品质。四是强化动态监测。进一步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扩大监测范围,将更多存在现实困难和潜在风险的人员纳入动态监测,并根据困难类型和致困原因分类给予针对性救助帮扶天博官方网站平台,,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实现救助帮扶流程可跟踪、救助帮扶结果有反馈,形成弱有众扶的“一张幸福清单”。五是加强督促指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督导各地抓好《若干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适时向社会公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主持人杨芳: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在会后联系相关发布单位。

  【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媒体解读】“粤众扶”系统已整合12个部门数据 推动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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